前貝爾斯登對沖基金經(jīng)理因證據(jù)不足被判無罪
潘榮
本周二美國聯(lián)邦檢控部門在針對本輪金融危機的首起刑事訴訟中敗訴,兩名前貝爾斯登(Bear Stearns)對沖基金經(jīng)理被法庭判定未犯有證券欺詐罪。
本案中被起訴的這兩名對沖基金經(jīng)理是拉爾夫·喬菲(Ralph Cioffi)和馬太·塔尼(Matthew Tannin),他們被控對投資者說謊,在感到信貸泡沫就要破裂的時候?qū)ν顿Y者稱自己管理的對沖基金狀況良好,事實上該基金在2007年就已倒閉。在本案審理中問題的焦點集中在兩人究竟是有意誤導投資者,還是在他們也不知道危機最終會失去控制的前提下對壞消息作出正面解釋。最終,陪審員表示除了對這兩名被告有犯罪意圖并合謀誤導了投資者的合理懷疑外,并不存在能顯示他們犯罪的確鑿證據(jù)。兩人因此被判無罪。
對于本案的結(jié)果,分析人士表示,兩人被判無罪對紐約布魯克林聯(lián)邦檢察官辦公室是一個挫折,因為該機構(gòu)正與美國其他幾個檢察官辦公室調(diào)查華爾街因信貸危機而可能發(fā)生的犯罪行為,據(jù)悉調(diào)查對象包括雷曼兄弟公司和美國國際集團。該人士指出迄今為止,只有喬菲和塔尼這兩名華爾街高管遭到證券欺詐刑事指控,這充分反映了要讓華爾街精英為其所犯錯誤承擔刑事責任所面臨的困難。
去年,當華爾街的次貸危機升級蔓延后,聯(lián)邦政府對華爾街的救助引起了納稅人的憤怒,美國司法部也承受了讓華爾街高管為這場危機承擔責任的壓力。那時起聯(lián)邦檢察官們就開始對圍繞幾家大公司的市場混亂行為展開調(diào)查。調(diào)查重點集中在華爾街高管的公開言論和內(nèi)部電子郵件,檢察官希望找到證據(jù)以證明這些高管是否在公司陷入困境之際通過樂觀的公開聲明來蓄意誤導投資者。
但法律專家們表示,讓華爾街高管承擔法律責任的難處在于本次金融危機是史無前例的,雖然華爾街高管的某些聲明被最終證明不正確,但幾乎沒有人可以預見到危機會造成如此大的沖擊。甚至有些律師表示雖然投資者在感到自己被誤導所遭受巨大損失的情況下可以提起訴訟,但提起刑事訴訟則有些過火,本案對喬菲和塔尼的刑事指控超出了當前法律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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