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鋼鐵被索賠1.14億美元 內地民營鋼企面臨算賬潮(2)
1.14億美元罰單“執(zhí)行難”?
以日照鋼鐵為首的中國客戶毀約,對吉布森山鐵礦來說,幾乎是致命的一擊,公司差點破產。
日照鋼鐵違約后,吉布森不得不四處尋找新買家。它在一個月內就找到了。新買家是首鋼所持股的亞太資源有限公司以及首長國際有限公司,而代價是“銷售協(xié)議價格比原來要低得多”。
不僅如此,陷入困境的吉布森還不得不以“非常低”的價格出售股權,出售對象依然是上述兩家首鋼旗下公司。早在2008年初,首鋼就首次出價競購吉布森山鐵礦股權,10個月后,吉布森主動以首鋼原來出價的2.5折出售其2億多股股票。
“這么大的一筆賬,吉布森要清算也是情理之中?!蹦逞肫筘撠煹V產資源業(yè)務的副總對記者表示,具體如何清算,要視雙方當時簽訂的合同具體條款而定。
河北鋼鐵集團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介紹,鐵礦石長協(xié)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在一定年限內向礦山購買一定量的產品,另一種是每年向礦商采購一定量的產品。一般情況下,第一種形式的合同遭遇毀約的可能性較大,對風險的規(guī)定也更嚴格和詳細。
澳大利亞投資署大中華區(qū)首席代表王恒巖對本報記者表示,鐵礦石長協(xié)合同具體條款每家企業(yè)都不一樣,但一般都會對違約后果做出規(guī)定,其中就包括如何處理對于由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違約行為。
王恒巖還透露,日照鋼鐵將積極反訴,主要理由是“金融危機是一種不可抗拒因素”。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貴生對本報記者表示,由于裁定結果是澳大利亞單方面做出的,必須通過中澳雙方的雙邊條約或中澳雙方都參與的世界性機構來申請執(zhí)行,執(zhí)行時間會相當漫長,而且過程非常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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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鄧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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