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共有12只新股發(fā)行,再次掀起新股發(fā)行高潮。這其中,周三發(fā)行的“徐家匯”(002561)無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只,原因是文化名人余秋雨是其第十大股東,徐家匯上市后,余秋雨身價或超億元。
文 本刊記者/邢 力
2月23日,對近年來因為“含淚門”、“詐捐門”等事件而備受社會關注的作家余秋雨來說無疑是值得紀念的。因為他潛伏了整整10年的徐家匯商城,在歷經(jīng)千辛萬苦,走過千回百轉的曲折上市路后,這一天終于要通過社會募集資金,完成上市發(fā)行最關鍵的一步。這一步走完后,余秋雨只需要等待1年的禁售期結束,就能夠將手上的518.64萬股徐家匯拋售套現(xiàn)。
余秋雨或成億萬富翁
招股意向書顯示,徐家匯本次發(fā)行前總股本為34576.3萬股,本次擬發(fā)行不超過7000萬股,發(fā)行后總股本不超過41576.3萬股。其中,余秋雨以518.64萬股的持股數(shù)量,位列徐家匯第十大股東。
余秋雨對于徐家匯的投資始于2001年12月。當時,徐家匯的前身上海六百實業(yè)有限公司決定解散職工持股權,并計劃將其持有的24.5%股權轉讓出去。這些股權轉讓給了上海祥龍物業(yè)、徐匯副食品公司、上海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員和業(yè)務骨干以及余秋雨等4名外部自然人。其中余秋雨斥資241.22萬元購入了1.5%的股份,每股受讓價格為2.92元。后經(jīng)過股份制改造轉增股本之后,余秋雨持股數(shù)量增至如今的518.64萬股。再考慮到余秋雨在“潛伏期”公司的分紅,估算下來,其現(xiàn)在的每股成本僅0.413元。
如今徐家匯的發(fā)行價確定為16元,僅以發(fā)行價計算,余秋雨的財富至少將增加8298.24萬元。由于此次徐家匯發(fā)行市盈率僅34倍,明顯偏低,加上主營業(yè)務獨特,券商普遍給予較高評級,因此可以預計,徐家匯上市后,余秋雨極有可能一舉邁入億萬富翁的行列。
暴富惹爭議
事實上,余秋雨入股徐家匯的新聞早在2009年10月徐家匯剛剛成功過會時就曾引起過軒然大波。原因在于知名財經(jīng)評論員葉檀對此義憤填膺,發(fā)表了《是誰讓余秋雨賺國有資產(chǎn)的便宜?》一文。葉檀對憑什么余秋雨可以入股徐家匯賺得盆滿缽滿表示強烈質疑:“因為余秋雨是上海的文化名人嗎?余秋雨是控股股東的親戚嗎?余秋雨是職工嗎?余秋雨是需要激勵的高管嗎?是當時徐家匯商城實在太需要余秋雨這200多萬元的現(xiàn)金嗎?”葉女士將矛頭直指余秋雨涉嫌侵吞國有資產(chǎn)。
或許也正是由于余秋雨入股徐家匯一事引起了社會極大的關注,使得早已過會的徐家匯不得不繼續(xù)等待16個月才終于上市。可就在徐家匯正式上市前,葉女士又再次對余秋雨發(fā)難,認為余秋雨這樣零成本甚至負成本獲得暴利的“奇跡”,是資本市場財富分配不公的縮影,應該揪住典型狠打狠抓。葉女士在其最新博文《別拿道德當暴利的遮羞布》中寫道:“得了天大的便宜,余秋雨還給自己刷上了一層道德的油漆,讓市場亟需的誠信再次被玷污!”
余秋雨為何能入股徐家匯
余秋雨入股徐家匯究竟是不是國有資產(chǎn)流失,這個問題要講清楚,還得從10年前的制度說起。
上市公司財務問題專家賀宛男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指出,1999年以前,企業(yè)上市時都會從發(fā)行額度中切割出一部分由內部職工按公開發(fā)行定價自愿認購,徐家匯的職工股就是這么來的。但當新股成為“大肥肉”時,權力之手很快便伸向了內部職工股,使得職工股大量流入社會。更可怕的是,有的公司會把職工股當成行賄的工具,使公司能夠獲準上市。正是為了遏制這一腐敗亂象,1998年底,證監(jiān)會決定停止發(fā)行職工股,并規(guī)定凡是有職工股的企業(yè),必須清退后才能上市。徐家匯轉讓職工股,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形成的。
“也就是說,退出來的職工股必須有人接手,而且還不能是公司職工,所以就算余秋雨不接手,也會有‘王秋雨’、‘張秋雨’接手的。我記得當時這種情況非常多。再說職工股屬于法人股,也不是國有資產(chǎn),這和國有資產(chǎn)流失根本挨不到邊”。對于余秋雨遭受的指責,賀女士表示難以理解,“這次徐家匯上市也不只有余秋雨一個外部自然人,難道就因為他是名人就盯著他不放嗎”?
公開資料顯示,在“外部自然人”中,余秋雨持股比例并非最高,最高的是曾被評為“全國五好文明家庭”的孫賡祥、俞杏娟夫婦和女兒孫玉婷,一家人共持股5%。如果要說侵占國有資產(chǎn),孫賡祥侵占數(shù)額更多,還舉家“侵占”,“罪行”更嚴重,但為何乏人炮轟呢?
入股徐家匯也是風險投資
按照葉女士的邏輯,哪怕余秋雨入股徐家匯符合當時的政策,可這么好的公司,憑什么以這么低廉的價格讓余秋雨獲得呢?也就是說,憑什么其他老百姓或者她自己就沒獲得這么好的投資機會呢?
按照余秋雨在《我等不到了》一書中的說法,是為了提升六百職工對商店未來經(jīng)營的信心,也是回報自己年輕時受惠于六百的一包棉衣之情。盡管這一說法遭到葉女士的無情諷刺,可就算這只是表面說辭也無妨,因為10年前如果讓你入股徐家匯,你也不一定敢入股。
上海公益律師事務所律師於炯長期從事上市公司股權糾紛研究。他回憶稱,在本世紀初,國有企業(yè)職工股并不是什么香餑餑?!皳?jù)我所知,10年前許多國有企業(yè)根本不像今天那么能賺錢,法人股是沒人要的,因為法人股不上市的多得很,入股法人股是要冒很大風險的”。
比如2000年紫金礦業(yè)改制時,企業(yè)領導去各地招商轉讓股權都沒人敢要,最終相關部門不得不指定要當?shù)氐年惏l(fā)樹等民營企業(yè)家入股。如今這些股份價值已膨脹至百億元規(guī)模,實屬塞翁失馬,意外獲利。
於律師認為,余秋雨究竟有沒有問題,關鍵要看六百當時的職工股是不是非常搶手,如果國家不讓你買,你通過非法手段獲得了,今天發(fā)了大財,那就有問題了??墒聦嵣希裉煨旒覅R雖然繁華無限,但在2001年,上海房地產(chǎn)市場則處于史上最蕭條的階段,六百作為傳統(tǒng)百貨業(yè)態(tài)也受到了東方商廈、太平洋百貨等新興百貨業(yè)態(tài)的巨大沖擊。而葉女士的文章卻處處拿如今徐家匯商城的凈資產(chǎn)、未分配利潤和商業(yè)價值來說10年前上海六百的商業(yè)價值,顯然是偷換了概念。
余秋雨風投回報實屬正常
滬上知名財經(jīng)評論員李光一接受記者采訪時,更是對于這種輿論表示強烈質疑:“現(xiàn)在有些媒體人喜歡把自己放在道德的高度去評價市場經(jīng)濟的行為,這完全是雞同鴨講,無理取鬧。”
李光一說道:“當年余秋雨的投資要冒很大風險。假如他沒有入股六百,而是入股了其他公司,后來破產(chǎn)了,被兼并了,顆粒無收了,投資不就打水漂了嗎?這種情況當時非常普遍。再說,就算公司不倒閉,也不見得有朝一日一定能上市?,F(xiàn)在來看,余秋雨整整等了10年才上市。人家專業(yè)的風投最多也就投三五年就出來了,再長的話都轉讓或者放棄了。如果徐家匯真的是個可以很快套現(xiàn)的香餑餑,這里面真有貓膩的話,余秋雨怎么可能要潛伏10年呢?余秋雨怎么知道手里的職工股以后能分多少紅?余秋雨怎么知道10年后徐家匯的物業(yè)會升值這么多倍?這里面不可預計的風險也太大了吧?!?/p>
更重要的是,余秋雨并非空手套白狼。當年余秋雨是真金白銀掏出了240多萬元入股徐家匯,在那個上海市中心房價還是以千元計的時代,這筆錢也可稱得上巨款了。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假如余秋雨10年前沒有入股如今寸土寸金的徐家匯商城,而是把240多萬元資金按照首付三成全部在上海市中心買房的話,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首付大約只需15萬元,240萬元能買16套這樣的房子。這些房子放到今天的話,市價也要6000萬~7000萬元,資本回報率同樣相當驚人。而入股徐家匯后,這筆錢不但變成了提取日遙遙無期的死錢,還有資本折價甚至打水漂的風險。余秋雨就算再沒有經(jīng)濟頭腦,也不會傻到這樣去侵占國有資產(chǎn)吧。
文化人投資只許賠錢?
葉女士還指出,余秋雨斷不可能因眼光好或撞大運而入股徐家匯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是,余秋雨“對商業(yè)零售領域不通、又無風投業(yè)績。如果其投資的文化公司上市獲利,投資者無話可說,但在徐家匯商城獲得厚利,卻是資本市場之恥”。言下之意,余秋雨是個文化人,文化人只能做文化產(chǎn)業(yè),可哪條法律規(guī)定文化人只能投資文化產(chǎn)業(yè)?
葉女士還舉證說,1998年,余秋雨曾擔任主業(yè)是文化產(chǎn)業(yè)的武漢誠成企業(yè)集團的董事,卻以失敗告終;2004年,余秋雨又投資了上海九久讀書人文化實業(yè)公司,經(jīng)營也很一般,以此證明余秋雨本行投資都做不好,跨行投資豈能慧眼識金?
然而這些經(jīng)歷反而證明了余秋雨已經(jīng)涉足了風投行業(yè)。他當年投資失敗了,你說這是正常的市場經(jīng)營風險,如今他投資成功了,就成了侵占國有資產(chǎn)。按照這個邏輯,莫非余秋雨投資只能賠錢不能賺錢不成?只要國企上市賺錢了就是侵占國有資產(chǎn),賠錢了反倒是為全民做了更大的貢獻不成?
在《我等不到了》中,余秋雨回憶稱當時他對“這家老式百貨商店”的前途“毫無把握”,但他還是“決定參股”,雖然“又覺得自己過于冒險了”。可見,余秋雨這位非專業(yè)風險投資人入股徐家匯的確很可能是基于情感的一時沖動,知道自己冒了很大的風險,卻依然敢于承受這樣的風險,一點運氣加上一點眼光,蟄伏10年后,終于開花結果。
只因名人好欺負?
事實或許就像余秋雨助手金克林說的,余秋雨的投資在10年前,根本不會知道該股票什么時候會上市,也壓根不知道會在近期上市。故事就這么簡單,難道不行嗎?為什么我們一定要扯上“國有資產(chǎn)流失”的大旗,才能在余秋雨和億萬富翁之間達成我們邏輯上自以為是的自圓其說嗎?
2002年,涌金系以每股4.8元的低價成功入主千金藥業(yè)。在當年4月12日,正是千金藥業(y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的日子,由于該公司經(jīng)營穩(wěn)定、業(yè)績優(yōu)良,正在沖刺A股上市,因此這次股東大會上諸多議案中,其中有《關于公司內部職工股超比例規(guī)范清理方案的議案》的表決案,最終內部職工的三分之二股份在上市之前遭到了清退。我們同樣不能說,涌金系獲得原始股溢價比職工獲得原始股更加公平。
如果是市場化白手起家的公司,由誰持有原始股是市場的選擇,投資者既承擔未來可能上不了市的風險,也享受未來上市之后的溢價。問題在于,存在政策溢價與壟斷溢價的公司,其溢價應該由誰享受?處于一線城謝平鶘倘Φ墓猩桃燈笠檔母涸鶉瞬揮Ω孟磧姓獠糠質找媯廡┤嗣揮邪資制鵂業(yè)拇匆凳貳5比唬綣芾聿慍曬Φ刈齟罅似笠擔蠐Ω孟硎艸沙ぶ蟮牟糠忠緙郟皇僑懇緙邸
這些公司的職工股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些大規(guī)模職工持股雖然在企業(yè)內部實現(xiàn)了一定的公平,卻不能在擁有壟斷溢價的企業(yè)與社會之間取得公平;二是內部股工大規(guī)模持股,不能建立有效的市場化內部管理機制,使得公司管制成本大大提升。
享受政策紅利的企業(yè)上市之后與社會之間的財富不均,應通過資本利得稅與國有黃金股等方式實現(xiàn)公平,而不是由余秋雨或者某某系之類的外部股東坐享其成。內部職工大規(guī)模持股,讓公司管制成本提高,可以通過減少持股量、建立完善的公司董事會等制度加以規(guī)范,而不是徹底剝奪內部職工的享有權。讓某些既不出工也不出力的 “社會賢達”擁有原始股,坐收多年的分紅收利,企業(yè)的激勵機制被扭曲,社會的公平更加惡化。
在原始股權方面,我國的監(jiān)管制度極不嚴格,讓很多人成為現(xiàn)成的摘桃子者。比如并未限定券商直投與上市之前的時間區(qū)間,這讓直投看起來像利益輸送;又如,對于一再出現(xiàn)的娃娃股東現(xiàn)象也沒有規(guī)制,從北京銀行的娃娃股東,到創(chuàng)業(yè)板寶德股份、王五互聯(lián)、向日葵之類的娃娃股東,法律至今沒有明確的說法。
公司法有明確規(guī)定,禁止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未成年人無法形成明確的意志,必須有監(jiān)護者。很難想象,這些娃娃股東可以行使什么股東的權利。孩子可以擁有財產(chǎn)權,但必須有監(jiān)護人代為行使權利,這些事實上的監(jiān)護人不能躲在幕后,成為隱形獲益者。
任何一個市場,總是向正確的激勵機制、更高的效率改進與靠攏,中國的原始股、風險投資等市場作為暴利來源之一,有必要清除市場中的寄生體,他們沒有承擔風險,卻享受了本不該屬于他們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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